一、會務業務:
(一)傳達政令:
政府頒佈之政令、法令、投標比價隨時賺支個公會及會員廠商,並將會員反映意見或不適合實際之法令等隨時反映意見有關單位採納修訂。
(二)召開幹部工作研討會暨自強活動:
1.適時舉辦團體會員理事長、總幹事聯誼會,研討共同有關問題,溝通觀念,建立共識,以健全全縣商業團體會務業務。
2.為對會務工作之認識與瞭解,增進工作知識,加強工作溝通,促進情感交流,調劑身心健康,適時舉辦商業團體幹部工作研討會及會員廠商座談會、自強觀摩活動。
(三)稅務服務:
每年配合省商業會、稅捐稽徵處、中區國稅局分區辦理稅務講習會,使全縣商業界同仁,熟悉現行有關稅務法令,及更深切瞭解新制營業稅法,以利稅務之推行。
(四)舉辦講習會暨績優廠商觀摩:
配合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各項講習會,績優廠商觀摩,以培訓中小企業管理人才,並協助中小企業取得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市場行銷等所需知能,提升管理行銷能力
(五)服務會員:
理事長親自或派員參加所屬各業公會會員代表大會,理監事會,聽取會員心聲,隨時予以反應。
(六)舉辦商人節慶祝活動:
每年十一月一日為商人節,本業商業界均擴大舉辦慶祝活動,表揚商場禮貌運動績優從業人員及優良商號。
二、財務概況:
依照本會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本會所屬商業同業公會暨直屬會員(公司行號)徵收入會費、長年會費標準如下」:
(一)商業同業公會:
常年會費:依該會前年度會費收入決算額負擔如下:
各公會決算額 |
會費額 |
500,000以上 |
20,000 |
400,000以上至500,000 |
18,000 |
300,000以上至400,000 |
16,000 |
200,000以上至300,000 |
14,000 |
100,000以上至200,000 |
12,000 |
100,000(含)以下 |
以百分之十計算 |
(二)直屬會員(公司行號):
1.入會費:按照資本額徵收
2.常年會費:按照資本額徵收
A資本額三萬以下:1000元
B資本額三萬至十萬以下:1500元
C資本額十萬至五十萬以下:2000元
D資本額五十萬(含)以上: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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